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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超速新法

从今天起,警方有权立即取消极端超速(extreme speeding)的司机的执照。

继2021年12月州议会通过的法律之后,现在可以根据刑法合并法向以极端速度驾驶或使用机动车造成死亡的人发出取消资格或停牌通知。

新的法律还意味着,被认定为极速驾驶的驾驶者可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首次犯罪的驾驶者将面临至少两年的强制性取消驾照的处罚。再犯时,取消驾照的时间将增加到五年。

极端速度被定义为在60km/h限速或以下, 已超过55km/h限速或更高的速度行驶. (例如:在60限速的地方开115km/h) 或在标有60km/h以上区域内以80公里/小时或更高的速度行驶。(例如:在80限速的地方开160km/h)

在某些情况下,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并强制取消5年驾照。

交通服务处主管Bob Gray警司说,对超速的处罚与犯罪性质相一致,反映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带来的高度危险。

“这些惩罚措施向那些选择以极速驾驶威胁社区其他无辜成员安全的人发出了强烈的信息。

“格雷警长说:”以危及生命的方式驾驶是一种犯罪行为,警方将按此处理。

有关限速的资料可以参考此链结

原文:https://www.police.sa.gov.au/sa-police-news-assets/traffic/instant-loss-of-licence-for-extreme-speeders#.YwyDRCXSUlR